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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個人注冊商標的詳細流程
作者:仙桃德耀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時間:2023-09-10 08:17:18
商標近似是指兩個商標文字的字形、讀音、含義或者圖形的構圖、著色、外觀近似,或者文字和圖形組合后的整體排列組合方式和外觀近似,或者其三維標志的形狀和外觀近似,或者其顏色或者顏色組合近似,使用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上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
《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未經仙桃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商標的行為,屬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商標侵權糾紛大多數都是由近似商標引起的。那么,要如何進行近似商標的判定呢?
進行商標近似的判定,首先應認定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務是否屬于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其次應從商標本身的形狀、讀音、含義和整體表現形式等方面,以相關公眾一般注意力為標準,并采取整體觀察與比對主要部分的方法,判斷商標是否近似。
(一)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準,對商標侵權糾紛案件中有爭議的商標進行整體比對和主要部分比對。在商標侵權糾紛案件中,認定被控侵權商標與主張權利的注冊商標是否近似,應當視所涉商標或其構成要素的顯著程度、市場知名度等具體情況,在考慮和對比文字的字形、讀音和含義,圖形的構圖和顏色,或者各構成要素的組合結構等基礎上,對其整體或者主要部分是否具有市場混淆的可能性進行綜合分析判斷。其整體或主要部分具有市場混淆可能性的,可以認定構成近似;否則,不認定構成近似。也就是說,判斷商標侵權中的近似不限于商標整體的近似,還包括主要部分的近似。在商標法意義上,商標的主要部分是指最具商品來源的識別性、最易于使相關公眾將其與使用該商標的商品聯系起來的商標構成要素。
(二)認定商標近似時,考慮請求被保護的商標的顯著性和知名度。顯著性越強、知名度越高的商標,被混淆誤認的可能性越大,因而對其保護的強度亦越大。這是因為對于在特定市場范圍內具有馳名度的注冊商標,給予與其馳名度相適應的強度較大的法律保護,有利于激勵市場競爭的優勝者、鼓勵正當競爭和凈化市場秩序,防止他人不正當地攀附其商業聲譽,從而可以有效地促進市場經濟有序和健康地發展。
按照消費者在市場中對商標的感知規律,審判和行政執法實踐中常常運用商標整體、要部比對和將商標隔離開比對的方法,來判斷商標的類似。
(一)整體比對,又稱為商標整體觀察比較,是指將商標作為一個整體來進行觀察,而不是僅僅將商標的各個構成要素抽出來分別進行比對。
(二)要部比對,又稱為商標主要部分觀察比較,是指將商標中發揮主要識別作用的部分抽出來進行重點比較和對照,是對整體比對的補充。
(三)隔離比對,又稱為對商標的隔離觀察比較,是指將注冊商標與被控侵權的商標放置于不同的地點在不同的時間進行觀察比對,不是把要比對的兩個商標擺放在一起進行對比觀察。
在進行商標近似判定時,應當綜合采用上述幾種比對方法,關注商標的整體給消費者的感受,必要時要比對商標的主要部分,并將被控侵權商標與注冊商標隔離比對。這樣才能更科學準確地判斷侵權行為,從而解決侵權糾紛。
一般來說,注冊商標的轉讓是仙桃商標注冊人在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內,依法定程序,將商標專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行為,注冊商標的轉讓一般有以下幾個形式:
1.合同轉讓:轉讓人通過合同,規定轉讓注冊商標的內容、相互間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等,這種形式的轉讓一般是有償的,即轉讓人通過轉讓注冊商標專用權而收取一定的轉讓費用。
2.繼受轉讓:注冊商標的繼受轉讓,有兩種情況:
(1)注冊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結束后,有繼承人按繼承程序繼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冊商標。
(2)作為注冊商標所有人的企業被合并或被兼并時的繼受移轉。
3.因行政命令而發生的轉讓:這種轉讓形式一般發生在公有制國家,這里說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財產流轉的計劃和行政。例如我國國有企業根據行政命令發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轉產,必然會發生注冊商標主體變化的問題。
事實上,商標轉讓是需要對商標進行評估的,商標轉讓過程中商標評估一般程序為:
1.商標轉讓時,商標評估需要明確此項是否符合企業的服務或商品;
2.商標評估程序中需要鑒定其商標評估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3.商標評估程序中需要指導企業進行清查以及填報資產,并搜集各種相關的準備材料;
4.商標評估程序中需要進行現場檢查并核實,了并且對其準備的材料進行驗證是否有效合格;
5.商標評估程序中需要對編制商標評估報告書;
6.商標評估程序中評估機構需要對其商標評估報告書進行內部審查檢驗是否合乎規則;
7.商標評估程序的最后一步是評估機構將審定后正式的商標評估報告書以及專家鑒定證書和證牌送交被評企業。
商標專用權進行再次轉讓過程中,可能會牽涉到商標的公證問題,有時會出現不用做公證,商標照常過戶成功,也有時會出現不得不公證的現象,那么到底什么情況下要做公證,什么情況下不需要做商標公證呢?
1.如果受讓方是個人,那么必須要做公證的了;
2.如果轉讓方是個人,受讓方是公司,也可以先不做公證,如果商標局要求做的話再補充做。
3.如果轉讓方和受讓方都是公司的話,可以不做公證,可以直接遞交申請,如商標局對你們提供資料有懷疑的話,雙方需要做公證,補充遞交。
商標的注冊其實并不難,如果了解了流程的把仙桃商標注冊資料準備好,到時候直接提交給商標代理公司辦理,是很簡單的,雖然說商標注冊公司收了一些代理費用,但是起碼簡單省心,根本不用太操心,不然你想想省了一定的錢,自己辦理只能去商標局辦理,來回折騰不說,最終辦理也可能不是那么順心,商標注冊公司就不一樣了,了解流程辦理起來也比較順手,打個比方例如我司公司注冊旅游公司的商標,我們都是有一套完整的流程,包括注冊商標前期的商標查詢和旅游公司涉及的商標注冊類別。商標注冊前期的進行商標的近似查詢,商標分為45個類別,看商標想要保護的類別是否可以注冊。
1、一般常規的商標查詢方法就是在中國商標網或者委托商標事務所辦理。
2、首先,我們進入中國商標網,官方提供了四種業務:商標近似查詢、商標綜合查詢、商標狀態查詢、錯誤信息反饋。
3、我們點擊進入商標綜合查詢:用戶可以按商標號、商標、申請人名稱等方式,查詢某一商標的有關信息。
4、里面提供了5種查詢方法國際分類號、注冊號、商標名稱、申請人名稱(中、英文),對于查詢是否注冊來說,我們只需使用“商品名稱”來是即可。
標注冊流程:商標查詢(2天內)→申請文件準備(3天內)→提交申請(2天內)→繳納商標注冊費用→商標形式審查(1個月)→下發商標受理通知書→商標實質審查(12個月)→商標公告(3個月)→頒發。
大家在制作商標授權書的時候盡量要寫的詳細一些,下面我們一起看看注冊商標授權書是怎么寫的。
合同編號:
簽定地點:
商標使用許可人(甲方)
商標使用被許可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和《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簽定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一,甲方將乙注冊的使用在類商品上的第號商標許可乙方使用在類商品上.
二,許可使用的形式(獨占,排他,普通).
三,許可使用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四,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具體措施為.
五,乙方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自己的企業名稱和商品產地.
六,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并不得超越許可的商品范圍使用甲方的注冊商標.
七,未經甲方授權,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注冊商標許可第三方使用.
八,注冊商標標識的提供方式:
九,許可使用費金額,計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十,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提前終止的條件.
十一,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立即終止使用該商標,剩余的商標標識應;市場上流通的帶有該商標的商品應在月內撤出市場.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糾紛解決方式:
十四,其他事宜:
本合同一式份,自簽定之日起三個月,由甲方報送商標局備案.
商標使用許可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甲方:
地址
(簽章)
郵編
商標使用許可(乙方)
(簽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年月日
以上就是商標授權書在書寫時候需要填寫詳細說明的地方,不能馬虎,必要的時候需要找公證處,以及專業律師進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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